【家園】讀《韓非子?五蠹》寫感受:趨利避害,人之本能(隨筆)
韓非主張推行以法治國,是因為他早已洞察“小人畏威不畏德”與人性趨利避害的本能。
他說,有一種冥頑不化的人從來不接受父母的管教,也不為鄉(xiāng)鄰的指責(zé)而有所悔改,對老師的教誨也當(dāng)耳旁風(fēng),這種人就是俗話說的死豬不怕開水燙,油鹽不進。但這種人也并不是真的沒治了,他也有懼怕的,那就是掌握生殺予奪大權(quán)的官府,只要見到官兵在大街上到處抓壞人,他就會產(chǎn)生本能的敬畏,于是在潛意識里告誡自己:我不能做壞事,不能被官府抓去。
這樣一來,這樣的人就老實本份多了。這比父母的管教、他人的譴責(zé)、師長的教誨管用多了。
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,我們現(xiàn)代人也會遇到韓非說的這種情況,有的熊孩子小時被父母溺愛,以致頑劣成性,不服管教,你苦口婆心告訴他這不能做,那不能做,他根本不聽,左鄰右舍因為他討厭至極而朝他翻白眼,斥責(zé)他,他也無動于衷,對老師的諄諄教誨也不當(dāng)回事,但若讓他看到穿著制服拿著手銬上街巡邏執(zhí)法的帽子叔叔,正在無理取鬧的他可能馬上停止撒潑打滾了。這就是人性。用到小人身上,就是“畏威不畏德”,你越對他寵愛有加,他越有恃無恐,你給他甜頭,他越不識好歹,你讓他吃點苦頭,他才長記性。
韓非善于觀察人性,得出的結(jié)論也適用于古今。他認為“民固驕于愛、聽于威矣”,所以一個明主應(yīng)該“峭其法而嚴其刑”,這就是為了抑制人性中的惡,對那些只服威權(quán)的人產(chǎn)生震懾力。法不立,則無威懾力,法不嚴,則形同虛設(shè),當(dāng)嚴法像險峻的城墻,那即便是善于攀登的樓季也不敢以身犯險,他也怕在攀緣的過程中摔下來摔成肉餅;如果法不嚴,就像地勢平坦的大山,那跛腳的母羊也容易爬上去吃草,可隨意放牧。可以輕易拿到又不用承擔(dān)任何風(fēng)險的東西,那趨之若鶩去拿,并且決不撒手的,大有人在;但是當(dāng)人面對正在熔爐里的成百上千兩黃金時,那只能干瞪眼,因為伸手就必然化成灰,那就是盜跖這樣的靠著打家劫舍過活的人,也不敢伸手,因為他心雖貪但眼不瞎,絕不會連命都不要也要熔爐中的黃金。
琢磨韓非的觀點,我們現(xiàn)代人也能從現(xiàn)今社會現(xiàn)象中得到一些啟示。比如,我們常??吹揭恍┴澒傥劾粽瘛耙盎馃槐M春風(fēng)吹又生”,表面上看是人到了某個環(huán)境中被權(quán)勢利益蒙蔽了心智,繼而變了質(zhì),墮落成了貪官污吏,實際上是人的趨利心本來就存在,又遇到了適合瘋長的土壤,加上有些貪腐行為并不會給自己帶來多少風(fēng)險,頂多是吃幾年牢飯,甚至用錢與人脈運作一下后連牢飯也免了,又不用擔(dān)心掉腦袋,于是很多人全無顧忌,手越伸越長,胃口越來越大,到最后就成了禍害一方的大蛀蟲。如果有嚴法在先,凡是超過一定程度的貪墨行為都會遭到嚴懲,而且是亳無反轉(zhuǎn)的余地,讓他(她)偷雞不成蝕把米,羊肉沒吃到反惹一身臊,你看還有多少人會以身試法?
正是因為韓非早已洞察人性,他才主張推行法治,賞罰嚴明,對此我是認同的,他的主張利國利民,善莫大焉。如果一個社會真正做到了立嚴法,嚴執(zhí)法,賞罰分明,不讓壞人做了壞事還能逍遙法外,不讓好人做了好事卻吃力不討好,那還有什么好說的呢?這不就是古往今來多少仁人志士熱切向往的治世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