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家園】丟傘(散文)
丟傘
李國勝
2019年暑假,女兒在深圳讀研,由于功課很緊,沒能回家,我和妻子決定利用暑假到深圳去看望女兒,趁此機會,也到深圳去玩一趟。
到深圳的第三天,下午,天下起了雨,不宜到景點去,去逛商場吧。一家三口來到一個大型商場——海雅繽紛城。饒有興致地轉起了服裝店。我們是第一次來深圳,早就知道深圳是快節(jié)奏、高效率,各行各業(yè)都是高標準。今天就轉轉深圳的商場。哎呀,商場太大呀!轉了一家又一家,走了一層又一層,終于在希色這家店停住了腳步。母女倆試了一件又一件,換了一款又一款,我轉累了,就坐在這家店了的沙發(fā)上休息。女兒最后選定了一件天藍色短袖上衣和一件深藍色褲子,我看著也非常合適,只是上衣斷號,要從服裝庫里快遞過去,一天就到。妻子沒有試到合適的,就給女兒結了賬,我們仨就出了店門。又轉了一會兒,感有腹中饑餓,就在另一層找了一家水餃店,要了三份水餃,有蝦仁餡,牛肉餡,還有韭菜雞蛋餡。吃著很好,我們北方人還是最愛吃餃子,吃到水餃也找到了家的感覺。吃過飯后,都帶好自己的東西,女兒帶上自已的袋子和新買的褲子,妻子帶上自已的包,呀!我的雨傘呢?壞了,應該是落在希色服裝店了。我們又返回到希色店,詢問導購員雨傘的事,導購員說確實見到一把雨傘,不過被另一位買衣服的顧客拿走了,那家也是三個人一起,導購員問傘是不是她們的,她們也含含糊糊不太清楚,就裝上帶走了。導購員說不要緊,有她們電話,導購員馬上撥電話,對方可能沒聽見,或不方便接,所以沒聯(lián)系上對方。撥了兩次都沒人接,我們也不想再等了,就告訴導購員,如果找到雨傘就和女兒的上衣一同快遞過去就行了。導購員答應下來,并拿出一把自已的傘讓我們先用著,我也沒拿。心想,現(xiàn)在,外面雨也不大,況且我們還有別的傘,沒必要拿她的傘,如果拿了她的傘,還要想著給她送回來,更麻煩。嗨!我這把雨傘估計八成是回不來了。即使找到了,誰愿意跑這么遠來送一回傘?
回到賓館,看電視,新聞里正在播出中央委以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(qū)的重任,并提出五大目標,其中一項就是文明素質的提升。嗨,這素質有那么高嗎?不是自已的傘還有人拿走,這算文明嗎?沒想到第二天,希色店的導購員打來電話說雨傘找到了,并且已與上衣一同寄出,一天以后就能收到。在我們離開深圳前的一天,真的收到了。我為深圳人的素質點贊。
通過作者一家在深圳一把雨傘失而復得的一件小事,反映出深圳人的良好的文明素質和深圳市的較高的文明風尚,這件小事體現(xiàn)了深圳人的誠信品質和良好的社會風氣。這也是這次來深圳的最大收獲。